商会会长需资产多少?
总商会会长、副会长以及秘书长的任职资格为:在本埠有合法居住权,所属会籍在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商会;承认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章程,符合商会章程规定,在本埠创业和从事工商业活动,有较高知名度、影响力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其资产数额不作硬性规定。根据《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会员在深圳市各级工商联(总商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均是会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即,只要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代表具有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的成员资格,就有被选举成为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最高权力机构的权力,就有被提名为该会最高权力机构成员的候选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推荐权及选举行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