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反水找谁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按照规定,房屋的墙顶面普通抹灰及高级抹灰、各种普通涂料工程和裱糊工程、各种普通油漆工程、细木制作工程的保修期为1年;各种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一旦因开发商的原因发生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只要能够证明所购期房经过验收不合格或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了正常居住使用,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如修复等、赔偿损失、暂停支付相应部分房款以及解除合同的责任。
在交房日期之前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有权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修复后再行交付。若是已入住之后才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经过较长一段时间仍无法修复,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业主可以要求更换房屋,当然,业主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不正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