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如何找工作?
第一渠道:双向选择会
这是毕业生就业首选渠道,通过各种层次的双向选择就业市场,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洽谈就业。学校在就业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教务处等)具体组织下,与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联合,组织专场双向选择会。
第二渠道:供需见面、公开招聘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自招广告或就业信息网信息后,前往用人单位指定的地点,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供需见面,竞争就业。
第三渠道:供需见面、推荐就业
通过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与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合作组织的专场供需见面会,以及学校统一组织走访用人单位时推荐就业。
第四渠道:自谋职业、报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可以持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自主择业,到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就业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或者报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