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是资产吗?
委托代销不是资产,属于在途物资。
在途物资是指企业采购的材料尚未运达企业或尚未验收入库,还在途中的在途物资。本科目核算企业采购材料、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流通费等各种运杂费,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也可以单独设置“在途物资”科目进行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本科目核算企业外购的尚未到达或尚未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
企业可以单独设置“在途物资”会计科目,用来反映和监督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和入库情况,可以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若企业购入的物资直接运抵仓库办理了验收入库手续且已支付货款或开出、承兑了商业汇票,则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