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联方影响什么?
1、首先,企业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2、其次,企业关联方关系的确定,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有关信息使用者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3、企业披露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在评估其财务业绩时进行比较,并进一步分析其中有无异常情况或存在的风险;
4、最后,通过建立企业关联方制度,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与控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明确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对企业关联方的概念进行定义,但具体应用指南中提到,“本准则所称的关联方是指下列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进一步列举了各种可能的关联方形式。 我们理解,之所以不直接给出企业关联方的定义,是因为要解决企业间因存在各种复杂关系而产生的诸多问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二、梳理边界 对于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我们认为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主体原则 只有主体对另一主体的资金、经营和财务产生重大而广泛的影响才能成为关联方;
2、利益相关者原则 能够使一方受益,另一方面必须受益才能成为关联方;
3、经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在判定关联方时必须关注其实质性成分,不能过于依赖形式;
三、细化标准 1、相互之间具有利害关系;
2、在资金、经营和业务上存在其他重要联系(包括潜在的联系)。
四、分类处理 1、正常交易事项下的处理 应当基于交易双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存在依据(如合同协议等)、是否有明确的交易价格(或定价政策)、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等内容予以确认;
2、非正常交易事项下的处理 应当基于该交易是否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导致损失等情况予以确认。
所谓关联方是指在企业经济利益或控制权上有重要影响,在财务报告中需要予以特殊标明和披露,而且在企业间交易行为中也存在着非公允、非市场性的关系,有逃税避税、利润转移的嫌疑。
从受关联方影响的程度上可分为受控企业和联营企业两种形式,就受控企业形式而言还分为全资控股、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具体形式。
企业受控于关联方的程度不同,其所能自主决策的程度也不同,因而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根据关联方影响的程度来确定审计的时间、范围和重点,应区别不同的受控或联营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审计策略。
受控企业虽然也需对外报送独立的财务报表,但其在筹资、投资甚至于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上都不受本企业管理当局的控制,而是由控投方的管理当局所决定和实施,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控投方各种非市场因素的牵制和影响。
对审计产生重要影响的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被审计单位从控投方购买、销售商品和提供、接受劳务,从而使得商品采购价格、销售价格或者劳务的提供或接受价格等偏离了市场的公允水平。
这种价格的非公允现象在关联方之间的转移定价或类似情况下尤为普遍和典型,在我国部分国有企业中还普遍存在“大锅饭”、“内部人控制”等现象,致使从控投方购入的商品价格偏高而售出的商品价格过低,提供劳务的收费偏低而使用的劳务价格过高。
从而造成财务报表在利润上严重失真,给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重影响,并可能使企业丧失资本增值的功能,也给社会投资者带来损失。二是受控企业可能被控投方用作一些重大交易、事项的“过渡区”甚至被用作一些“人情交易”的承载者,从而造成重大决策不合理、会计处理不符合规范等现象发生。
另外,存在重大交易、事项“过渡区”的企业财务报表中现金流量表的真实性可能比较低,如果被审计单位系控投方的“过渡区”或“人情交易”承载者,也可能严重影响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审计无法正常进行。而审计人员如果对上述情况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也可能会导致重大过失或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