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是不是企业?
从企业性质上看,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 保险公司的利润主要来源于其从事保险业务所收取的保费,支出则包括理赔费用、保单成本(含营销和理赔人员工资)及税金等相关费用。 衡量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有净投资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实际资本回报率等;而衡量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主要指标有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
从经营业务看,无论寿险公司还是财险公司,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业务就是保险产品的销售,通过提供保险产品或类似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风险保障需求,从而获取保费收入。 除了产品销售外,保险公司还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设计保险方案、执行承保决策、履行合同条款、实施核保核签、签发保单、进行会计处理、制定费率方案、实施费率和监管制度等一系列经营活动。 但保险公司不会自己制造风险,也不能直接参与风险的交易活动。它所经营的“商品”是与风险相对应的产品——保险;所拥有的资产主要是客户缴纳的保费;承担的义务主要是对客户损失的补偿责任、对资金的运用和责任保证。我们可以把保险公司定性为经营风险的企业。
刘凝优质答主是。我们一般谈到的企业,是在所有制形式上相比较公有制企业而言,是在组织形式上相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股份制企业而言的。按通常理解,所谓企业就是主要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从这一宽泛意义上理解,只要从事保险业务经营的机构都可以称为保险公司。例如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等都是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法人,称为保险公司是毫无疑义的。
过去,在我国存在机关事业单位所办的附属企业,称为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其中从事保险业务的也称为保险公司,如全国总工会领导的中国职工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下属的各专业公司。严格地说,上述附属企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因为它属于事业单位,不能按科学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和实行自负盈亏,是依靠它所附属的事业单位的某些行政优势生存发展起来的企业。
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的进程中,事业单位必须与企业相脱钩,附属于事业单位的企业必须实行政企分开独立经营。依此,事业单位所办的附属企业也将逐步改为真正意义的企业,如国营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附属于事业单位的保险公司也将逐步转制成为产权清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责明确、科学管理的现代保险企业。
我国企业法中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规范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由在企业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出资者组成企业法人,享有企业法人财产权,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上述特征正是法人制企业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第一,投资主体的规范化,使企业财产形成法人财产,不受企业出资者个人变动的影响。第三,法人财产与其成员的个人财产相分离,由企业法人对财产进行管理和经营,对以此进行的经营责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而形成政企分开的新型企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