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2个月吃打胎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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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流产适宜妊娠10周以内(即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体重小于43公斤,自愿要求使用药物流产且排除药物流产后禁忌证者。 药物流产用药剂量大、给药速度快,不良反应重,但停药后症状可迅速消失;而人工流产手术操作时间短,采用局部麻醉,患者无明显痛苦,术后可以立即回家,不影响正常工作。绝大多数患者愿意接受人工流产手术,而拒绝药物流产。 但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医患双方对生殖健康要求的提高,特别是近年来人流手术的广泛开展和重复人流的增多,药物流产的非意愿妊娠和超量服用给患者带来的经济和精神负担越来越受到重视。药物流产仍然具有一定临床意义:对于妊娠早期要求终止妊娠而又不适合或不愿行人工流产的患者可以选择药物流产,而对于某些不宜行人工流产的患者来说,如瘢痕子宫、多次刮宫损伤子宫内膜及怕痛等,药物流产也是不错的选择;另外,对于生育期妇女,药物流产还可作为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

药物流产并非毫无风险,其最大的风险是胚胎组织不能完全清除,导致大出血的风险增加。部分患者会出现贫血、感染、卵巢囊肿、痛经等情况,而个别患者还会出现神经精神系统症状。药物流产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切忌盲目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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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药流亦是如此。一方面药物流产避免了手术创伤,且服药过程较为方便,另一方面药流引起的疼痛以及出血症状更加严重,且药流的不全流产率较高。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如果怀孕小于49日时选择药物流产,其成功率大约在90%,有10%的可能会导致流产失败或不全流产,这类情况还必需进行清宫处理。

2个月药物流产必须要在正规的医院进行,确保药流的安全。如果怀孕2个月还不能确定是否继续妊娠,可在怀孕40天内进行药流,之后再考虑是否继续妊娠,这样既可保留选择的机会,且在怀孕早期终止妊娠更为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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